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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那一剑,我会还给你的!(求鲜花————!!!))

作者:狐说爸道

或许在后世的人看来,写字只是工具,只是途径,但是这个时代的人,能把书法看的比文采还要重要。


儒门君子六艺,礼乐书数射御,其中就包含了书,也就是书法。


书法在古代的地位之高,从唐代科举要求便可得知。


唐代科举有着四大标准:身言书判。


四个字分别代表的就是身材相貌、言词谈吐、书写文字和撰写判词。


书法一项,要求“楷法遒美”。


往往“书判拔萃”、“书判超绝”的基本上就能够进入仕途,从而可以作为官员。


书法不行,科举考试也不会合格。


若要将书法再升华一点,便涉及到个人精神的体现。


现代人对“字如其人”的理解是,这个词汇是有偏颇的。


但是在古代,它却是至理名言。


古人重视书法,更多的都认为书法是书写者精神的一种体现。


笔底龙蛇、龙骧豹变、鸾跂鸿惊、银钩玉唾,这些成语都是用来形容书法的。


而要练习书法,无非就两种方法。


一是拜石访碑,去临摹那些碑林上面的名家字样。


传说,欧阳询出使归途,在乱草丛中发现西晋书法家索靖书写的一块石碑,停马观赏了很久都舍不得离去。


反复折返观摩。在碑旁呆了三天三夜,直到索靖草书的笔法融会贯通,了然于胸,才高兴地离去。


行万里路,看万块碑。


这种方法无疑是不适合朱雄英的,他倒是想出去,可朱标和朱元璋绝对不会让他擅自出宫的。


至少现在不会。


第二种方法就是买帖临摹了,这也是绝大多数人学习书法的方法。


宋讷给他的任务便是每日一百个大字,这每个字都必须工工整整,一点错误不能出,哪怕字上面多了一个墨点,都需要重写。


前世的朱雄英便是一个性子沉稳的人,每天写一百个毛笔字,非常考验一个人的耐心。


可他将其当做了磨练心境的方法,乐在其中。


他却不知道,宋讷虽然每天只是简单地赞赏两句,但是他的字早已在国子监以及朱元璋那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。


对于一个六岁孩童来说,能够用毛笔把字工工整整写出来就很不错了。


这个时候,只是临摹,也无书法可言。


但是此朱雄英非彼朱雄英,他还带着前世的记忆与身体的本能。


前世的朱雄英在上学期间,就曾练的一手好字,而且一直没有荒废,他硬笔书法的造诣很深。


一开始练楷书,拥有了一点基础之后又向行书方向发展,再到草书阶段,就有了自己的风格。


所以现在他虽然只有六岁,刚开始练字,但是前世的风格却影响到了现在。


前世的经验再加上体质所带来的极强腕力,书法学习的进度可以说是一日千里。


他毛笔书法基础差的缺点很快被补上。


整体的框架结构与风格却被保留了下来,让他的书法一开始就有了自己的风格。


并且他的书法风格不是那种华美优雅,自带一种冷峻与凌厉,非常具有气势。


朱元璋也从朱雄英的书法中看出了杀伐果断之气势,对这个的孙子越发中意。


严令太孙书法绝不可出文华后堂,对于一个才六岁的孩子来说,这样的书法风格实在有些太超前了。


朱雄英对这些事情不太清楚。


他现在的对于读书练字很是喜欢,并且觉得很充实。


古语有云,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,他现在的气质是一日胜过一日。


天气渐渐转凉,开始进入冬季。


从朱雄英在大本堂昏迷到现在已经过去三个月了,他此时再一次来到了这个地方。


说是不怕那个红袍太监是假的,但是怕有如何,他若是连这一关都过不了的话,以后又哪里还有心气站在最高峰。


更何况,若是红袍太监真的想杀他,他来与不来这里有区别吗!


气势临身,推门便进。


这一次红袍没有故弄玄虚,直接现身了。


看见那张秀美的脸,朱雄英平淡了许多。


“小娃娃,你竟然还敢来,这倒是出乎本座的意料了。你不怕我杀了你?”


“你——不会的!”


苍啷——


不知放在哪里的黑剑又像是受到牵引一般,飞入红袍手中。


“你肯定?”


威胁意味显而易见。


“哼,我今天是来读书的。”


而朱雄英却是视而不见,不接对方的话茬。


说完,他扭头转身,朝着最前排的书架走去。


随手拿起一本《行气铭》研读了起来。


他今天来这里的确是为了看书的,没错,就是看。


对于武功、真气和修炼朱雄英根本没有一个整体的认识,甚至基于常识性的知识也没有什么了解。


冒然的找本所谓的绝世武功就开始一头扎进去,这不是他的风格。


他更喜欢究其本质,研究其特性、表现、运作原理和具体细节。


而这些偏向于基础或者被称为下乘的武学,也更加注重根源性的东西。


虽然不似后排高深武学般奥妙,却也蕴藏着诸多的武学智慧。


就说他随手拿起的这本《行气铭》,成书于先秦时期,算是最为普遍的气功理论书籍。


这本书甚至都不能算是武功秘籍。


“行气,深则蓄,蓄则伸,伸则下,下则定,定则固,固则萌,萌则长,长则退,退则天。


天几舂在上;地几舂在下。顺则生;逆则死。”


可整本书所述却是高屋建瓴,闪烁着华夏传统道家哲学的熠熠光芒。


这一读朱雄英便沉迷其中无法自保。


一旁的红袍见到朱雄英倚着书架席地而坐,真的开始读书,而且看样子更是入神入定了。


他以气御剑让黑剑回到远处,双眼却深深的看着朱雄英。


当一个人聚精会神做某件事的时候,时间会变的很快。


书不是很厚,但是朱雄英读的很仔细,足足花了两个时辰。


殿外已经被夕阳映红,他也起身准备离开。


不过,走到门口,却转头,一幅鹰视狼顾的样子。


“那一剑,我会还给你的!”


说完,他便大迈步的离开。


身后,红袍看着对方的身影微微一笑,脸上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。


他似乎很期待那一天的到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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