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如有网友说的那样,民警真不会去过多干涉。
作为常驻潘家园警务室的民警,这种纠纷几乎是每天都要处理的。
可问题是,古玩行当和普通经营根本不是一个概念。
古玩这东西不存在统一定价,难道物价局闲得没事儿会给你这种规定?
讲究的就是一个眼光,交易也是你情我愿。
你捡漏了说明你眼光好,你打眼了说明你没修行到家。
人家摊主也没强迫卖给你。
警察只管强迫交易,只管扰乱市场秩序,其他人家根本不管。
这很合理!
就好像说,你打眼了,觉得买贵了,就回来退钱,那你要是捡漏了,你也找补给摊主?
那显然不可能的!
听了事情的来龙去脉,警察蜀黍无语的看着年轻人,要不是职责所在,他都想骂人了!
你还好意思报警?
你跟着人家屁股后面抢人家的捡漏,人家没报警抓你就不错了!
现在知道东西有问题,就想挽回损失?
那摊主的损失怎么算?
所以像这样的出警,民警连双方当事人都不用往派出所带,直接现场就解决了。
“摊主没有违法行为,你们交易价格的问题不在我职权管辖范围内!”
“你们双方在我这里做一下登记吧!”
“如果实在觉得委屈,你自己事后去法院起诉就行了!”
年轻人一张脸要多难看有多难看,后悔得肠子都青了!
可他能怎么办?
哪怕他去起诉,能把钱要回来的概率都微乎其微。
毕竟古玩行当的特殊性就决定了古玩和普通商品不一样,什么七天无理由退换那一套根本行不通。
最后,年轻人行尸走肉一样的走了。
几年的工资打了水漂,直接一穷二白。
可谁让他不走正道,非要做出那么恶心的事儿呢!
许宁看了一眼喜大普奔的弹幕,其实也一点都不同情那家伙。
成年人,就要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。
摊主倒是给许宁打了电话,想把钱给许宁。
不过被许宁拒绝了,毕竟他拿钱那就真属于骗人了。
反正我没获利,说破天道理也在我这边!
“走,继续捡漏去!”
许宁对着网友们吆喝了一嗓子,继续在潘家园逛起来。
一边逛,一边琢磨起来,自己一直使用的都是系统鉴定方面的功能,其他功能还没有尝试过。
要知道,系统甚至是有古玩修复和古玩寻踪等功能的。
尝试一下古玩寻踪,主动找找宝贝?
事实上,许宁之前就有想法,但总感觉这个功能有点坑。
古玩寻踪每周只可以使用一次,每次需要消耗一万块,并且不保证寻找到的是什么东西。
就有点像开盲盒了。
不过许宁这次是打算尝试一下的。
于是悄悄花了一万块,使用古玩寻踪功能。
瞬间,脑海中闪现一个虚拟屏幕,是带着标注的地图。
白色光点是代表自己的,黑色光点代表系统寻找到的古玩。
许宁尝试着放大地图,发现地图精细到在哪个摊位上的哪个物件都能看得出来。
忍不住感慨,且不提东西怎么样,这功能首先是真的挺牛掰的。
循着地图来到了摊位上,发现是专门卖一个旧书和旧画报的摊位。
目标就在书堆之中。
许宁蹲下来,为了让自己目标显得不那么明确,只是随便抽出几本书,漫无目的的翻看起来。
书摊上大多是七十年代的书,要说有年头肯定是有点的,但不多,价值也不高。
目标也被许宁拿在了手里,发现是一本曲谱,不算太厚。
《马扎斯小提琴练习曲75首》,1977年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。
“老板,这几本怎么卖?”许宁向老板示意了一下手里的几本书,问道。
在潘家园里卖东西,那肯定是看人下菜碟。
老板瞅了瞅许宁,开了个高价。
“80一本,你买得多还可以商量。”
许宁也懒得还价,一共拿了五本书,扫码支付了400块。
东西到手,心也安稳落地,现在就看能不能回本了。
首先,书肯定不是多么稀有,或者说多么珍贵,毕竟只是七十年代的印刷品,市场保有量并不小。
许宁拿着书翻来翻去,动作突然顿住!
有东西!
书页中夹着东西呢!
这一点并不会让他意外,毕竟他就是这么猜想的。
书不值钱,肯定是书里面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。
从书页中拿出,发现一大一小两张很有年代感的纸。
上面印刷着大概是法语的字体,有数字有印章,很像是某种契约。
鉴定一下吧。
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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